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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pvip 2007-06-08 09:07 PM

在重庆注册一家进出口公司要多少钱,
 
在重庆注册一家进出口公司要多少钱,
1.要那些手续,何处审批
2.要多长时间,
3.可否找代办工商执照的公司办理.
4.业务范围是否有限制?

topvip 2007-06-08 09:07 PM

要注册一个进出口公司,首先, 要注册一个公司然后再申请进出口权。

A. 首先谈谈如何注册公司,需要哪些手续、怎样操作。

一、选择公司的形式:
普通的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金3万元,需要2个(或以上)股东,
从06年1月起新的公司法规定,允许1个股东注册有限责任公司,这种特殊的有限责任公司又称“一人有限公司”(但公司名称中不会有“一人”字样,执照上会注明“自然人独资”),最低注册资金10万元。
如果你和朋友、家人合伙投资创业,可选择普通的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金3万元;如果只有你一个人作为股东,则选择一人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金10万元。
二、注册公司的步骤:
1.核名:到工商局去领取一张“企业(字号)名称预先核准申请表”,填写你准备取的公司名称,由工商局上网(工商局内部网)检索是否有重名,如果没有重名,就可以使用这个名称,就会核发一张“企业(字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这一步的手续费是50元。
(50元可以帮你检索n个名字,很多名字重复,所以一般常见的名字就不用试了,免得花冤枉钱)
2.租房:
去专门的写字楼租一间办公室,如果你自己有厂房或者办公室也可以,有的地方不允许在居民楼里办公。
租房后要签订租房合同,并让房东提供房产证的复印件(最好连封面也印)。
签订好租房合同后,还要到税务局去买印花税,按年租金的千分之一的税率购买,例如你的每年房租是1万元,那就要买10元钱的印花税,贴在房租合同的首页,后面凡是需要用到房租合同的地方,都需要是贴了印花税的合同复印件。
3.编写“公司章程”:
我们有工商局规定版本的,章程的最后由所有股东签名。
4.刻私章:
去街上刻章的地方刻一个私章,给他们讲刻法人私章(方形的)。费用大概20元左右。
5.到会计师事务所领取“银行询征函”::
联系一家会计师事务所,领取一张“银行询征函”(必须是原件,会计师事务所盖鲜章)。我们代理验资。
6.去银行开立公司验资户:
所有股东带上自己入股的那一部分钱到银行,带上公司章程、工商局发的核名通知、法人代表的私章、身份证、用于验资的钱、空白询征函表格,到银行去开立公司帐户,你要告诉银行是开验资户。开立好公司帐户后,各个股东按自己出资额向公司帐户中存入相应的钱。
银行会发给每个股东缴款单、并在询征函上盖银行的章。
注意:公司法规定,注册公司时,投资人(股东)必须缴纳足额的资本,可以以贷币形式(也就是人民币)出资,也可以以实物等出资。到银行办的只是货币出资这一部分,如果你有实物等作为出资的,需要到会计师事务所鉴定其价值后再以其实际价值出资,还要求先过户到公司名下,新设立公司就不能用房产和汽车出资了,公司法不管你用什么手段拿的钱,自己的也好、借的也好,只要如数缴足出资款即可。
7.办理验资报告:
拿着银行出具的股东缴款单、银行盖章后的询征函,以及公司章程、核名通知、房租合同、房产证复印件,到我们这里办理验资报告。
8.注册公司:
到工商局领取公司设立登记的各种表格,包括设立登记申请表、股东(发起人)名单、董事经理监理情况、法人代表登记表、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登记表。填好后,连同核名通知、公司章程、房租合同、房产证复印件、验资报告一起交给工商局。
9.凭营业执照,到公安局指定的刻章社,去刻公章、财务章。(注意了,现在必须到公安局指定地方刻章)后面步骤中,均需要用到公章或财务章。
10.办理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
凭营业执照到技术监督局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
11.办理税务登记:
领取执照后,30日内到当地税务局申请领取税务登记证。一般的公司都需要办理2种税务登记证,即国税和地税。
办理税务登记证时,必须有一个会计,因为税务局要求提交的资料其中有一项是会计资格证和身份证。你可先请一个兼职会计。
12.去银行开基本户:
凭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书。
开基本户需要填很多表,你最好把能带齐的东西全部带上,要不然要跑很多趟,包括营业执照正本原件、身份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公财章、法人章。
13.申请领购发票:
如果你的公司是销售商品的,应该到国税去申请发票,如果是服务性质的公司,则到地税申领发票。
最后就开始营业了。 注意每个月按时向税务申报税哦,即使没有开展业务不需要缴税,也要进行零申报,否则会被罚款的。
有二点你可能比较关心:
1.公司必须建立健全的会计制度,你可能担心自己不会,怎么办?刚开始成立的公司,业务少,对会计的工作量也非常小,你可以请一个兼职会计,每个月到你的公司帮你建帐,二、三天时间就够了,给他200-500左右的工资即可。
2.公司的税额:
营业税:销售商品的公司,按所开发票额的4%征收增殖税;一般纳税人17%,办理一般提供服务的公司,按所开发票额的5%征收营业税。
所得税:对企业的纯利润征收18-33%的企业所得税。 小公司的利润不多,一般是18%。对企业所得税,做帐很关键,如果帐面上你的利润很多,那税率就高。

B. 接下来就可以申请进出口权,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

1)在办这份登记表以前,你必须去当地的工商局,去变更你的经营范围,就是要在你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里面加一条:从事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2)然后你才能去你当地的外经委办理备案登记,就是楼上说的这部分东西.(但并不需要那么多材料,只要营业执照,国,地税务登记证,法人身份证,已盖章的<<对外贸易经营者申请表>>这个表要到网上去下载.2个工作日就会审批下来)
3)接下来是去你们所属地税局,办理税务登记证上的经营范围的变更.内容和营业执照上的一致.
4)去海关,办理自理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
5)去外汇管理局,办理境内机构经常项目外汇帐户开立和进口(出口)收汇核销登记
6)选一家国内银行,开立外汇帐户,一般选中国银行比较好.
7)去海关,办理中国电子口岸登记.拿电子口岸身份识别卡和电子口岸ic卡.
8)去当地国税办理出口退税登记.
所有过程需要1个半月的时间
去相关部门办理事务都要提交各类文件,在这里不能一一列出.只要在经办的时候问一下就可以了.以上就是办理进出口权全部流程.

topvip 2007-06-08 09:07 PM

一、中国当前的外经贸企业主要有以下几大类型:外贸公司(包括
部委、省级外贸公司和地(市)县级外贸公司)、生产企业、科研院所、商业物资企业和外经企业。按照进一步深化外贸体制改革的要求,政府有关部门进一步放宽了外贸经营权的限制。在目前仍实行审批许可制度的情况下,加快赋予符合条件的生产企业、科研院所和其他(含私营企业)有实力的经济实体进出口经营权。此外,按照wto的规章,中国获准“入世”后要在三年内完成从目前进出口经营权审批制向登记制的过渡。

二、外经贸企业审批手续
(一)生产企业
1.进一步核定生产企业进出口经营权的审批标准
目前对生产企业自营进出口权的审批标准已有了新调整,只要国有大型(特大、大一、大二)生产企业提出申请,即可办理批准手续。另外,对于产品技术密集的机电产品生产企业的审批标准调整为年出口供货额50万美元,其他行业的生产企业调整为年出口供货额100万美元。对已批准具有进出口权的生产企业集团,其成员企业如符合上述条件,可单独申请进出口权。

具体审批和程序是:生产企业向所在省(市)外经贸委(厅)和
经贸委(经委、计经委)提出申请,经其共同审查取得一致意见后上报外经贸部和国家经贸委,外经贸部将按照国家经贸委的审查推荐名单,办理批复手续。

2.适当扩大自营进出口企业的进出口经营范围
(1)年自营出口1 000万美元以上的大型自营进出口生产企业,经批准,可成立独立的有限责任进出口公司,经营与本企业产
品配套的相关或同类商品的进出口业务。

(2)具备设计、生产(含组织生产)、出口大型成套设备条件的大型自营进出口生产企业,经批准,可赋予与出口自产设备相关的工程承包权和设计、安装、调试、操作等技术人员及售后眼务人员的外派劳务权。

3.对经济特区内生产企业申请自荐进出口经营权试行自动登记制,经济特区的生产企业,注册资本200万元以上,并已投入生产,均可向当地外经贸主管部门申请登记,外经贸主管部门应在15个工作日内对符合条件的生产企业予以登记,即取得出口自产产品和进口生产所需的机械设备、原辅材料的进出口经营权,可按规定到海关、商检、外汇、工商、税务等管理部门办理有关手续。生产企业在申请自营进出口权的过程中,对外经贸主管部门的决定不服,可根据《行政复议条例》向外经贸部申请复议。

(二)地(市)县外贸公司
1997年以来,有关部门对有固定经营渠道、有外贸供货、多年来对外贸发展作出了贡献的地县级外贸货源公司放宽了审定标准。对国民生产总值每30亿元(少数民族地区和西部地区每10亿元)的地市(县),原则上可考虑赋予一家进出口经营权。

对经济特区内除生产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申请进出口经营权,试行由外经贸部总量控制,经济特区自行审批的办法。即:在外经贸部重新核定各经济特区现有具有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以下简称外贸企业)数量的基础上,按照外贸企业总数和一般贸易出口创汇规模挂钩的原则,各经济特区一般贸易出口创汇总额每增加1亿美元或一般贸易年出口创汇增长率每增加5%,可增加1家外贸企业。各经济特区外经贸主管部门按照外经贸部规定的必要条件和标准,自行审批在经济特区内从事进出口业务的外贸企业,并报外经贸部备案。 目前,外经贸部已核准五个经济特区1996年的总量为2013家。

(三)科研院所
只要是具有较强的技术及技术产品研究开发能力,并在科技成果商品化、产业化方面取得实绩,申请进出口权前两年,委托代理出口平均创汇额不低于30万美元的科研院所,经国家科委推荐,外经贸部即受理其进出口经营权的审核、批复工作。

截止目前为止,已有二百余家科研院所获得了其科技产品的自营进出口经营权。

科研院所申请进出口权须履行以下程序:国务院各部门直属科研院所应向其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由主管部门送科技部和外经贸部;地方科研院所向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经贸厅(委)和科委提出书面申请,由经贸厅(委)和科委负责审查,取得一致意见后联合报科技部和外经贸部。科技部对各部门、各地区报送的科研院所进行审查后,提出审查意见分批送外经贸部,外经贸部根据科技部的审查意见,进行审核批复。

进出口权原则上直接赋予科研院所,不另外批准成立新的进出口公司。科研院所已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进出口权直接授予该单位;科研院所本身没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对外经营权可根据申请单位要求授予指定的一家直属全资全民所有制企业。

(四)外经公司
我国自1979年开展对外承包工程、劳务合作业务17年来,成绩显著。随着对外开放步伐的加快,对外承包劳务队伍也进一步扩大。目前,我们主要支持和鼓励具有独立施工能力和较强经营能力的工程公司申请对外承包劳务经营权,这类公司都要求持有建设部颁发的一级工程资质证书,并与有对外经营权的公司合作有较好的对外业绩。
对出口创汇达到1亿美元的外贸公司有关部门也将授予其对外承包工程和劳务合作经营权。

对设计院在国外承担过重要工程项目并持有建设部颁发的一
级勘察设计监理证书和勘察设计院,并已在外开展1—2个经营项
目,将授予其相应的勘察、设计、咨询和监理等对外经营权。

(五)商业、物资企业
赋予商业、物资企业进出口经营权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深化流
通体制改革,扩大对外开放,增强国有大中型商业、物资企业活力,加快发展第三产业。 目前,根据国务院领导同志的批示精神,赋予商业、物资企业进出口经营权工作已从试点阶转入正常审批,具体标准如下:

1.部门直属企业及沿海地区物资企业、商业批发企业年销售额在10亿元人民币以上,内地物资企业、商业批发企业年销售额在3亿元人民币以上;

2.部门直属及沿海地区以经营机电产品为主的物资企业、商业批发企业年销售额在6亿元人民币以上,内地同类企业年销售额在2亿元人币以上;

3.商业零售企业年销售额在3亿元人民币以上;

4.为进一步考核申请企业的经济实力,增加对申报企业的资本金要求;物资企业实收资本应在1 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商业企业固定资产原值应在1 000万元人币以上(以企业财务报表为准),对少数民族地区和西部地区企业可酌情放宽。

经批准赋予进出口经营权的商业、物资企业,其进出口业务的经营范围原则上与其经批准的国内经营范围相一致。其中商业零售企业不经营进口商品的批发业务和代理进口业务,企业年进口额不得大于企业的年出口创汇额。

申报及审批程序:
地方企业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经委、外经贸委(外贸局)向国家经贸委、外经贸部申报。部门直属企业由各主管部门向国家经贸委、外经贸部申报。

申报材料包括:企业经营进出口业务的可行性报告;企业行政主管部门意见;企业前两年经营情况(国家统计局或地方统计局的原始统计表)和进出口实绩;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实有资金状况;企业申请经营的进出口商品目录等。

在收到各地方、部门申报文件后,提出初审意见告国家经贸委和外经贸部。国家经贸委对部门及地方申报的企业进行审查,将符合条件的企业的审查意见送外经贸部,由外经贸部予以审核批复。

(六)供销合作社企业
授予供销合作社企业进出口经营权的目的是加快供销合作社的对外开放,强化供销合作社为农业、农村和农民服务的功能,推动我国农业的产业化,提高农产晶的附加值,发展创汇农业,促进农村经济全面发展。申请进出口经营权的供销合作社企业应具备的条件如下:
沿海地区企业的年销售额应达到10亿元人民币以上,中西部地区企业的年销售额应达到3亿元人民币以上,其中为农民生产和生活服务的年销售额占该供销合作社企业年销售总额60%以上,已扶持当地农民建有3个以上的专业合作社,或建有1个以上的出口骨干商品生产基地。
获得进出口经营权的供销合作社企业,其进出口业务的范围原则上与其经批准的国内业务经营范围相一致,但不经营国家组织统一联合经营的16种出口商品和国家实行核定公司经营的14种进口商品。

申报及审批程序:
供销合作社进出口经营权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外经贸委(厅、局)和供销合作社联合社联合向外经贸部和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申报。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收到申报文件后向外经贸部推荐,由外经贸部审核批复。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直属企业进出口经营权,由总社直接向外经贸部申报。

申报材料包括:供销合作社企业申请进出口经营权的请示和可行性报告;企业前两年销售额和为农服务的销售额;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实有资金状况;企业申请经营的进出口商品目录等。

(七)连锁经营企业
赋予连锁经营企业进出口经营权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深化流通体制改革,扩大对外开放,促进连锁经营企业的现代化、国际化发展进程。申请进出口经营权的连锁经营企业应具备的条件如下:

1.是政企分开、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型的连锁商店,具有统一的配送中心;

2.有开展进出口业务所需要的设施和资金,有健全的内部组织机构及与经营进出口业务相适应的外贸、技术等专业人员;

3.年销售额在1亿元人民币以上。

申报及审批程序:
地方企业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外经贸委(厅、局)、商委(商业贸易厅、局)向外经贸部申报。部委直属企业由各主管部门向外经贸部申报。

申报材料包括:企业经营进出口业务的可靠性报告;企业行政主管部门意见;企业前1年经营情况(须提供销售统计表并要求主管部门和地方统计部门盖章确认)和进出口实绩;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统一配送中心的情况(所在地、规模等);企业申请经营的进出口商品目录。

外经贸部到各地方、部门申报文件后,由外经贸部审核批复。

三、关于赋予私营生产企业和科研院所自营进出口权的暂行规定
一九九八年九月二日国务院批准
(一九九八年十月一日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发布)

第一条 为深化外贸体制改革,保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积极推动私营生产企业或科研院所参与国际竞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指的私营生产企业和科研院所系指依法登记注册、资本属于私人所有或私人资本控股的生产性企业或科研机构(包括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申请资格
一、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私营生产企业可申请自营进出口权;
(一)已经在生产企业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登记注册、领取了营业执照,注册资本和净资产均在850万元人民币以上;

(二)连续两年年销售收入、出口供货额分别在5000万元人民币和100万美元(机电产品生产企业年销售收入、出口供货额分别在3000万元人民币和50万美元)以上;

(三)具有自营进出口业务所必需的专业人员。

二、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私营科研院所(包括高新技术企业)可申请自营进出口权;
(一)已经在科研院所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领取了营业执照,注册资本和净资产均在850万元人民币以上;

(二)科研院所年销售收入在300万元人民币以上,经过省级以上科技主管部门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年销售收入在3000万元人民币(开发型高新技术企业年销售收入在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

(三)具有自营进出口业务所必需的专业人员。

第四条 申报材料
一、私营生产企业或科研院所申请自营进出口权的报告;

二、企业或院所章程;

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复印件)

四、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出具的连续二年企业年检合格证明和资产情况证明;

五、申请的自营进出口商品目录;

六、代理出口的外贸企业出具的出口供货证明材料;

七、县级以上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

八、高新技术企业需出具科技主管部门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第五条 申报和审批程序
私营生产企业或科研院所向注册所在地外经贸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外经贸主管部门审查后报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以下简称外经贸部)审批。

第六条 经批准取得自营进出口权的私营生产企业或科研院所,凭批准文件到海关、出入境检验、外汇、工商、税务等部门办理有关手续,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外经贸主管部门申领《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后开展自营进出口业务。取得自营进出口权的私营生产企业或科研院所分立、合并、变更自营进出口商品目录,须报外经贸部批准;变更企业名称须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名称预先核准,报外经贸部办理相应批准手续;注销的须报外经贸部备案。

第七条 权利和义务
经批准取得自营进出口权的私营生产企业和科研院所享有的
权利和应承担义务如下:
一、可以直接从事自营进出口业务。

二、在批准的进出口业务范围内,可以经营本企业或院所自产产品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或院所生产、科研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的进口业务。

三、可以申请加入进出口商会、参加国家和地方外经贸主管部门组织的有关对外经济贸易活动,并得到国家对外贸易方针和政策的指导。

四、在从事自营进出口贸易活动中,可以享受与公有制自营进出口生产企业或科研院所相同的待遇。

五、遵守国家有关对外贸易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六、接受外经贸主管部门和进出口商会的监督、管理和协调。

七、积极出口创汇。

第八条 各级外经贸主管部门对取得自营进出口权的私营生产企业或科研院所开展进出口业务,要积极支持,加强指导,做好服务和规范化管理工作。

第九条 取得自营进出口权的私营生产企业或科研院所如违反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将视具体情况给予通报批评、警告或撤销自营进出口权的处罚。

第十条 本规定由外经贸部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 本规定自1999年1月1日起施行。

topvip 2007-06-08 09:08 PM

注册公司流程:

注册公司流程和所需时间

名称核准,1工作日
(如果是外商投资:市商务局签发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20-30工作日)
市工商局签发的《营业执照》(正、副本,5工作日
公安局备案、刻章,1工作日
质量技术监督局签发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正、副本),5工作日
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正、副本),1-5工作日
国家外汇管理局签发的《外汇登记证》,3工作日
银行开户,1工作日
财政局备案,1工作日
统计局备案,1工作日
进出口权审批, 25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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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找个代办公司代办最省心了,也不贵,资金不足的还可以代验资。

topvip 2007-06-08 09:08 PM

A、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1人以上50人以下)
2.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一人公司10万,两人以上公司3万元)
3.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4.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5.有公司住所。
一、有限公司应当办理证件:
1、工商营业执照(正、副)本
2、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
3、国税、地税登记证(正、副)本
4、公章、财务专用章、法人私章各一枚
5、验资报告(企业留低)
6、公司章程一份
二、有限公司办理详细流程:
(一)、名称预先核准:
办理地点:当地工商局
办理时限:一个工作日
办理费用:30元
办理资料:
1、全体投资人签署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2、全体投资人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已附在上一文书中)。
3、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的机关与拟设企业登记机关不一致的,投资人还应当提交拟设企业登记机关的名称查询清单。
4、企业集团的子公司名称中冠以企业集团名称或者简称的,应当提交加盖企业集团母公司印章的《企业集团登记证》复印件;参股公司还应当提交企业集团管理机构同意的证明。
5、特殊的申请名称,名称核准机关可以要求投资人提交相关的说明或者证明材料。
(二)、开设验资帐户存钱
办理地点:就近银行
办理时间:一个工作日
办理费用:300元左右
办理资料:
1、全体股东身份证复印件
2、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
提示:存钱以后要注银行出具《资金证明》
(三)、验资
办理地点:当地会计师事务所
办理时间:二个工作日
办理费用:50万元入1000元左右
办理资料:
1、现金交款单回单原件
2、资金证明原件
3、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
4、全体股东身份证复印件
5、章程复印件
6、股东会决议复印件
7、经营场所证明文件
(四)、办理工商营业执照
办理地点:当地工商局
办理时限:7个工作日
办理费用:按注册资本0.08%收取
办理资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全体股东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股东为单位的,加盖单位公章。
3、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股东为单位的,加盖单位公章。
4、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的复印件。
股东为企业的,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股东为事业法人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股东为社团法人的,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股东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以上复印件应加盖本单位印章)股东是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5、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6、股东首次出资是非货币财产的,提交已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
非货币财产是记名财产的,不得作为首期出资。非记名财产,由全体股东签署财产权转移证明,表明该项财产已处于设立中公司的监控之下。
7、董事、监事、经理的任职文件。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程序,提交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或其他相关材料。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盖章(单位股东)或签字(自然人股东),董事会决议由董事签字。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有职工董事和职工监事的,提交职工民主选举的证明。
8、法定代表人的任职证明。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程序,提交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或其他相关材料。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盖章(单位股东)或签字(自然人股东),董事会决议由董事签字。
9、设立监事会的,应当提交监事会主席的任职证明。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程序,提交监事会决议,由监事签字。
10、住所使用证明。自有房产提交产权证复印件;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原件及出租方的产权证复印件;无偿使用的,提交产权人允许使用的证明原件及产权人的产权证复印件;未取得房产证的,提交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证明或者购房合同及房屋销售许可证复印件;出租方为宾馆、饭店的,提交宾馆、饭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11、《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12、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13、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或许可证明。注: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除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和国有独资公司以外的有限责任公司申请设立登记适用本规范。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除上述说明外,均应由股东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签名并署明“经核对,本复印件与原件一致”。
有关许可证书在提交复印件的同时应出示原件。
(五)、刻章
办理地点:当地公安局批准的印章公司
办理时限:2个工作日
办理费用:620元左右
办理资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六)办理代码证
办理地点:当地质检局
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
办理费用:108元
办理资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七)办理税务登记证(国、地税)
办理地点:当地国、地税局
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办理费用:100元
办理资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代码证复印件
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4、章程复印件
5、全体股东身份证复印件
6、验资报告复印件
7、经营场所租赁协议及产权证复件
8、公、财、私章
至此公司就可以到税务局购买发票。
(八)、开设基本户
办理地点:就近银行
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
办理费用:不收费
办理资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代码证复印件
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4、地税登记证复印件
5、国税登记证复印件
6、公、财、私章
至此公司存入验资户的钱就可以动用了,方法如下:向银行申请购买现金支票,凭现金支票和印章取钱。
(九)注意事项:
1、税收:网络公司是从事服务性质的公司,每月1-10交纳营业税,交纳部门为地税局,税率为营业收入(开票金额)的5%;每季度未1-15日交纳所得税,交纳部门为国税局,基本税率是33%,另有两档优惠税率18%、27%。应纳税所得额(即税务机关认可的利润)在十万以上33%的税率,三万以下18%税率,三至十万27%。
2、年检:企业营业执照每年必须年检,年检费用为50元,年检时间为第年3-6月份。
重点提示:营业税、所得税企业即是没有营业收入、亏损都必须按时申按。

建议:找代理公司注册

topvip 2007-06-08 09:09 PM

另外,虽然一人责任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十万元需一次缴足,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额3万,首次出资只要不低于注册资本的20%,其余2年内缴足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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